意昂(中国)官方平台网 欢迎您!
400-888-8888

中国将对留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时间: 2024-06-10 | 作者: 小编

  意昂官网注册教育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试行办法》。《办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将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完整信息,供外国留学生和有关机构网上查询。该《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试行。以下是《办法》全文: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是政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外国留学生招生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保证留学生培养质量的管理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外国留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对象为学校实施学历教育的留学生新生(以下简称新生)。

  第三条学校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统一归口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负责。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新生,并应于新生注册报到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数据(采用DBF格式,数据结构见附表一)上传至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校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注册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基金委)发送至各校留学生主管部门。

  (二)在华接受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在汉语补习和预科教育阶段不做学籍电子注册,正式进入专业学习后,必须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三)春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4月15日;秋季入学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受理时间截至当年的10月15日。请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生电子注册信息,以保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对外提供查询。

  (四)在上报的信息数据中,每名学生在学历教育阶段只有一个学籍电子注册号,不得重复编号,注册号编码规则见附表二。

  (五)信息数据中“国籍”一栏,请按照国家和地区标准名称填写,如录入信息不符合要求,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将不予接收。

  (六)学生在学期间,如发生变更专业、改变学制、因故休学等学籍变动时,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须及时登录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修改,确保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的实时和准确性。

  (七)本项工作开展后,新生如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其学历教育部将不予承认。对于2008年以前入校的外国学历留学生,仍按学校原新生注册办法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2001年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向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包括自行印制的证书)后60天内,学校应按“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结构”将相关信息录入光盘并附学校公函向基金委申报注册。

  (三)基金委负责将汇总的各校外国留学生毕业证书数据信息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提供查询服务。

  学历证书发放办法仍按照教育部关于改革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需申领教育部印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学校,请逐项认真填写《外国留学生毕业预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本地省级外国留学生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其公章。学校最迟须在外国留学生毕业前60天,将经审核后的《外国留学生毕业预报表》报送基金委。基金委经与学校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无误后,向学校寄发毕业证书。

免费留学规划
快捷咨询
资深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留学问题
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
400-888-8888
微信
二维码
关注了解更多留学信息
QQ
推荐院校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