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确定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习关于在教育“ 双减 ”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展了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推荐工作。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核,确定125个实验区、994所实验校,以东中西部协同组形式开展实验探索。
通知要求,各实验区、实验校高度重视,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意昂代理积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保障、过程管理和建设评估等工作,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取得实效。教育部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实验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对实验效果不佳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牡丹江市第四中学、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海林市高级中学、佳木斯市第二中学、佳木斯市第十五小学、佳木斯市第一小学校、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校、大庆实验中学、大庆铁人中学、大庆市直属机关第三小学校 、大庆市第六十九中学(二部)、鸡西市第一中学校、鸡西市跃进小学、伊春市金林区第一小学、铁力市第一中学校、南岔县东方红学校、绥化市第二中学、黑河市第八中学、萝北县宝泉岭中心小学校、五大连池市第一小学(鑫瑞校区)、集贤县第二小学、穆棱市民主小学、逊克县民族中学校、塔河县第二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