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岳霞)长沙中小学生即将迎来秋季新学期,8月26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长沙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与2021年秋季相比,公办普高学校学费和作业本费持平,但因书籍费略有减少,今年整体收费也略有降低。中职学校学费与2021年秋季费用持平。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学校,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
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认真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加强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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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中小学收费按学期收取,收费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