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宜都市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现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统筹城区小学、初中资源,根据学校容量、生源状况、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定城区各学校招生片区,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片区组织学生入学。
(二)坚持校额班额控制。小学和初中每校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000人以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控制在2500人以内。各学校班级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出现“大班额”。创新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小学、初中每班分别在40人、45人以内。
(三)坚持阳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规范招生程序和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小学招生计划。2023年城区小学计划招收48个教学班。其中,清江小学7个,陆城一小6个,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8个,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8个,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里铺校区1个,陆逊中小学小学部8个,杨守敬小学6个,创新实验学校小学部4个。
(二)初中招生计划。2023年城区初中计划招收38个教学班。其中市外校12个,陆城一中7个,杨守敬中学6个,陆逊中小学初中部6个,创新实验学校初中部7个。
本方案城区所指范围包括陆城街道办事处及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各校划分片区如下。
1.清江小学:莲花路以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接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西至夷水路以南至清江公园,以及清江商城小区、锦绣江南小区、天泽水岸小区和碧桂园小区、姚家店镇刘家嘴村。
2.陆城一小:长江大道以北接体育路以东至夷水路以北、长江大道以北接城河大道以西至解放大道以北,以及尾笔村(尾笔路以北)、驿马冲村、太宝湖村。
3.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东、接长江大道以南至城河大道以东、接解放大道以南至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至城河大道延伸段以西,接杨守敬大道以南至清江大道以东,以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尾笔村(尾笔路以南接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北)。
4.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接城河大道延伸段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接清江大道以东,以及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南)、中笔、尾笔村(园林大道延伸段以南)、车家店村、亮家垴村和龙窝村。
6.陆逊中小学(小学部):莲花路以南(姚家店镇过路滩村、莲花堰村的部分村组)、接宜华一级路以西、德邻院、民富新天地小区、鸿瑞小区,以及姚家店镇所属村、社区。
7.杨守敬小学:园林大道接体育路以西、接长江大道以南接宜华一级路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至头笔社区(清江大道以西)。
8.三江村为清江小学和陆城一小公共片区;民俗村为杨守敬小学和陆逊中小学(小学部)公共片区;园林大道以南、接清江大道以东、接杨守敬大道以北、接城河大道以西及宜化绿洲小区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才校区和城南校区公共片区。
1.市外国语学校:清江一桥桥头接清江大道以西,接园林大道以南,接城河大道延伸段以西,接杨守敬大道延伸段以南,接陆逊大道以北,接宜洋一级路以东至清江二桥桥头,以及红春社区(民俗村除外)、头笔社区、中笔社区、十里铺村、宝塔湾村、龙窝村、亮家垴村。
2.陆城一中:清江一桥桥头接清江大道以东,接园林大道以北,以及三江村、尾笔村、驿马冲村、太保湖村、车家店村。
3.陆逊中小学(初中部):陆渔一级路以北接宜华一级路以西所有楼盘住户(碧桂园小区、清江商城小区、锦绣江南小区、天泽水岸小区、莲花嘉苑小区、九州丽景苑小区、宜都府小区、紫荆城小区),接德邻院小区,接红春社区的民俗村。
5.楠竹园小区为陆逊中小学初中部和杨守敬中学公共片区;园林大道以南接五宜大道以西接杨守敬大道以北为市外校和陆逊中小学(初中部)公共片区。
1.主城区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片区划分以本方案文字表述为准。
2.公共片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对应学校,但必须以优先满足固定片区和就近优先安排为原则,且不得超过规定班额。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相应小学、初中办理新生登记。
(一)有房产有户籍。学生本人户籍在城区范围内,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学生及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或长期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自建房(尚未办房产证)、小产权房的,提供户籍资料和房产资料,到对应学校登记。
(二)有房产无户籍。学生本人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拥有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提供户籍资料和房产资料,到对应学校登记。
(三)无房产有户籍。学生本人户籍在城区范围内,但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以父母的工作单位地址为准,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资料、父母工作单位资料和户籍资料,到对应学校登记。
(四)无房产无户籍。学生本人户籍不在城区范围内,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也没有房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程序办理登记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依次统筹调剂安排学位。
1.军人和退役军人子女,分别由市人民武装部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8月15日前函告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登记。
2.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招收的各类体育后备人才,由市文旅局于7月31日前函告市教育局统一办理入学登记。
3.在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市民族宗教局于8月15日前函告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登记。
4.宜都市委、市政府人才工程入选者子女、2022年度“文明诚信标兵家庭”的家庭成员子女,由监护人按相关政策携带相关资料,于8月10日前到教育局203室登记。
5.市内招商引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外地户籍且在城区没有房产的人才子女,由企业对员工及其子女信息进行审核,统一提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函(附件3),分别经市招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对企业性质证明盖章后,于8月15日前函告市教育局统筹办理登记。
6.到城区经商、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由监护人提供入学申请书(附件2)、户籍资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资料,居住证(仅宜都市外户籍提供);以及有效的经商证明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门店近期正常经营照片3张),或有效的务工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保或近半年工资流水清单、务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由用工单位签字盖章。
符合以上多个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登记。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入学条件的,应到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入学。同一家庭有多孩的,若一个孩子已在某学校(含九年一贯制不同学段)就读,其他孩子(新生)可直接在该校登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不得拒绝其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应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办理登记。
(一)分片登记(8月20日至21日)。符合第(一)(二)(三)项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划分片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对应学校登记。各学校要分类逐个严格审验,收集并整理好每一名登记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登记。符合第(四)项1-5条入学条件的,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市教育局登记,或由相关部门函告市教育局。
(二)信息核查(8月22日)。各学校组织工作专班对第(一)(二)(三)项证件资料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虚假证件和资料按“取消城区学位并记入诚信档案”处理,并及时公告合格学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专班对第(四)项1-5条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将合格名单发各学校,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及时公告各学校空余学位数。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集中登记(8月23日至24日)。符合第(四)项第6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集中登记。其中,小学新生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登记,初中新生在陆城一中登记。
(四)公开摇号(8月25日至26日)。市教育局集中登记指导组根据第(四)项第6条学生申请意向和各校学位空余数,决定是否摇号。当申请意向数多于该校学位空余数时,则采取电脑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五)统筹调剂(8月27日至29日)。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和摇号结果进行调剂,依次安排学位。
(六)查询结果(8月30日)。学校公告、通知学生学位调剂录取结果,学生及时到录取学校登记。
1.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入学孩子页。
2.父母、孩子3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
1.需现场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主要用于证明在城区无房产)电子版和打印件。查询方法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点击“我要查询和办事→房产服务(更多)→电子证书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证明→选择宜都市”意昂3官网,下载查询结果并打印。另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市民E家APP也可查询。
3.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料的,需持租赁合同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盖章。
4.尚未办房产证的自建房,需提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5.“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需提供父母、孩子三人的查询结果。如果上网查询不到结果,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查询并打印。
第(三)项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第(四)项第6条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的,应有用工单位在资料上手写“本证明/合同/证件仅用于新生入学证明,我单位已知晓因提供虚假证明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承担该后果”字样,且应由用工单位加盖公章。提供资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登记。
提出申请资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需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入学申请中须做出诚信诚诺(附件2、3模版中已提供),若提供虚假资料经核查为不实的,将取消该生城区学位,并依据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规定对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失信联合惩戒,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所有证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家长。复印件、打印件由学校或市教育局收取备查。
七、咨询电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在宜都教育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2 入学申请书(模板)附件3 企业关于申请解决外地人才子女入学事宜的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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